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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》财税〔2009〕60号规定,一、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,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,发生结束自身业务、处置资产、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,对清算所得、清算所得税、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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